【轉知】109年文化部辦理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
1.為鼓勵臺灣與亞西及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
,文化部訂定「文化部辦理亞西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
助要點」,自即日起徵件至108年11月30日止(郵戳為憑)。
2.相關資訊請見:
http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,或與本案
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袁先生聯繫,電話:02-8512-
6717,電子郵件:lazurite@moc.gov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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