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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IA NTOU 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國際事務處

轉知「教育部補助辦理兩岸(含港澳)學術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」,請查照。

1.旨揭實施要點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以臺教文(二)字第1060004540B號令訂定發布施行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實施要點)1份。
2.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3.若對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吳艷秋小姐(電話:02-773663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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